溫馨提示三:儲存已經使用過的對講機電池,請先放電50%,並儲存在涼爽、乾燥處。這項提示適用於需要停止使用電池的時間少於30天。
溫馨提示四:每次使用已經停止使用2個月以上的對講機電池,都要先完全放電再完全充電。
1)鎳鉻電池(NickelCadmium)或鎳氫電池(NickeMetalHydride)充電14-16小時。
2)鋰離子電池和鋰聚合物電池(Lithiumlon/polymer):首次充電時指示燈變綠後再多充1-2小時。
溫馨提示五:每次使用快速充電器充電時,在充電指示燈變綠後請在多充1-2小時。
溫馨提示六:每次正常充電完成後,請將對講機電池從充電器中取出,繼續過度充電會縮短對講機電池的使用壽命。因此,不要將充電器當做對講機的底座而使用。
溫馨提示七:只在對講機電池需要充電是進行充電。不要對未完全放電的電池充電,當準備長時間使用對講機時,應攜帶一塊備用電池。這是對需要長時間使用對講機的用戶最有效的解決方案。
溫馨提示八:不要講已經完全充電的對講機電池放入充電器中"額外補充",這樣會使對講機的電池使用壽命嚴重縮短。
溫馨提示九:對講機電池在充電前,先將電池穩定在室溫22度左右。在4度以下或40度以上進行充電,會減短對講機電池的使用壽命。
溫馨提示十:給新的對講機電池充電時,一定要測定進程完成後才能從充電器中取出。對講機充電器指示燈在變成綠色的狀態下才能取出電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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